临洮:执法检查对土壤环境违法行为说“不”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2-09-09 10:38:29

为防治土壤污染,推动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面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近日,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执法检查组,对全县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在认真学习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基础上,深入全县11家土壤监管重点行业和企业,采取听取汇报、座谈了解、查阅资料、实地视察等方式,对全县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进行全面检查。

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

根据实地检查,检查组认为,自2019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2021年5月1日《甘肃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颁布施行以来,临洮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在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宣传培训,增强环保意识,加大监管力度,推动责任落实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临洮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成立了以县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县直各部门和有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县土壤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印发了工作方案、保护规划、年度计划,建立县乡村组四级网络网格生态环境监管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了“党政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企业全面负责、社会广泛监督”的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机制。

宣传培训不断强化,环保意识进一步提高。临洮县政府及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宣传工作,将其列入普法宣传规划,认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利用“4·22”世界地球日、“6·5”世界环境日等重要时机,采取横幅标语、网络媒体、咨询平台等形式,开展法律法规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干部群众生态环境知识培训力度,进一步增强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和企业法治观念,为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监管力度不断加大,重点工作进一步推进。以预防污染为重点,切实加强对各行业、各领域的大气、水、土壤、固废等污染源的监管和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土壤污染,相继开展了重点行业企业基础信息收集和风险筛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进一步加强农业投入品使用和回收利用的指导监管,加大生活污水治理和固废污染的防治力度,高效落实全域无垃圾行动、土壤信息共享任务等。加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控,严把项目准入关,特别对污染行业用地严格管控。同时,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定期开展生态环境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群众举报、信访投诉等违法行为进行严肃查处,2019年以来,累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23件。

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夯实,污染综合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指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大。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涉及面广、内容多、起步晚,相较于水和大气污染防治,全社会对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知晓率不高,对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规定的专业法律法规知识了解不够全面深入。部分乡镇农民缺乏耕地土壤环境保护意识,农药、化肥、除草剂等滥用现象仍然存在,土壤污染防治的普法宣教工作有待加强。

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有待进一步夯实。从检查情况看,个别部门对法定责任认识比较模糊,职责边界不够清晰,虽然制定了重点监管单位名录,但对其履行义务情况及监测数据常态化检查还不够到位。对重点监管单位拆除设施、设备或建筑物、构筑物是否制定包括应急措施在内的防治工作方案的监督管理还不够;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土壤定期监测缺少相应长效管理机制;部门间信息共享仍存在壁垒,存在责任落实不够、联合执法机制没有形成等问题,统一有效的预防、治理、保护、管控土壤污染工作合力没有完全形成。

污染综合治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检查中发现,农业投入品仍存在环保短板,农膜、农药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安全处置仍不够到位。农户传统施肥方式仍占主导,致使化肥施用量居高不下,存在较大风险。建筑渣土、生活垃圾偷运偷倒现象时有发生,不同程度造成土壤污染,个别垃圾填埋场对土壤污染仍存在较大隐患,“谁污染、谁治理”的要求有待进一步落实。同时,农用地安全利用和管控修复技术还不够成熟,有待进一步研发和推广。建设用地管控和修复有效技术还不多,后续利用仍需要长期监管。

监管能力和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土壤采样、监督不同于水、气,需要专业的钻探设备,土壤样品预处理耗时长,基层监测点无专业钻探设备,无法采取深层土壤样品。目前,大部分监测交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完成,成本较高。县级层面土壤管理专业力量不足、监管能力相对薄弱、技术力量有限,与面临的土壤污染防治形势和任务要求仍有较大差距。各执法单位土壤污染执法能力尚需加强,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

强化监管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检查组建议,要强化宣传教育,提升环保意识。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宣传方式,加大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宣传力度、广度和深度,通过“八五”普法、法律“八进”活动,使土壤生态环保意识深入人心。进一步增强土壤环境管理责任意识、企业自律意识和公众土壤污染防治意识,强化对重点企业的宣传教育,增强企业落实防治措施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对土壤环境违法行为的监督,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土壤环境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

要强化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进一步健全部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乡镇、企业土壤污染防治属地责任,建立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住建、水务、农业农村、林草、畜牧等部门的土壤污染防治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协调机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协同做好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各司其职、权责分明、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土壤污染防治格局。同时,要强化对各个行业、企业的监管,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土壤环境违法行为。

要强化支撑保障,提高防治能力。加强技术支撑,切实提高土壤污染防治能力,从科学技术层面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积极向上争取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专项资金,加大本级财政配套,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土壤污染防治及修复工作,多渠道解决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紧缺问题;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高防治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为做好土壤环境保护各项工作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要强化监管检查,严格法律实施。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全面梳理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进展情况,对未达到时序进度的,分析原因,查缺补漏,对成效不明显、工作进展慢的,督导检查;强化日常执法监管,对土壤环境违法行为坚持“零容忍”,确保执法必严;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全面开展畜禽养殖排查整治,严格规范兽药、饲料、化肥、除草剂等生产和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着力解决好农村生活垃圾污水问题;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严控危险废物乱倒、偷倒现象。多措并举促进土壤污染防治“一法一条例”严格实施,消除土壤污染风险隐患,为建设美丽新临洮打牢坚实的生态生产基础。(甘肃人大客户端通讯员 杨建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