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各地人大 > 正文

以法为盾,江苏依托江河湖海擦亮湿地“名片”

稿件来源:中国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6-26 15:23:00

  “格冬代,格冬代,下田把秧栽……”6月18日,跟随江苏省人大常委会湿地保护“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组,记者坐上唐冬梅的竹筏。行船杉树林间,今年54岁的唐东梅哼起一首金湖秧歌。两岸水草葳蕤,一桨划过水面,伴随着泛起的涟漪,远处白鹭腾空而起。“早几年我们这可没生态这么好的湿地,哪像现在,连路边的稻田里都是水鸟。”唐东梅笑着说。
 
  唐冬梅是土生土长的淮安市金湖县人。金湖因水得名、与水相融、伴水而兴。在唐冬梅看来,金湖人的一辈子就是向水讨生活。“以前高邮湖边上就是我家鱼塘。”唐冬梅遥指着东南边告诉记者,2000年左右他们村里开始在湖边圈地养鱼虾后,生态环境眼见着差了起来,湖边满是腥臭味,湖中则密布着养殖围网。“我小时候见的那些个鸟,我儿子一种也没见过。”
 
  作为“地球之肾”,湿地是自然生态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湿地面积超300万公顷,约占全省国土面积的四分之一,湿地资源对“美丽江苏”建设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做好湿地保护大文章,江苏在全国范围内较早地推出地方湿地保护条例,自2017年施行以来,《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有力推动全省湿地保护事业的发展。
 
  “保护条例实施当年,就有人大代表到我们村里普法,市里也开始退圩还湖。”唐冬梅家的鱼塘就是在那年被统一清退,虽然不能再在湖边养鱼,但她还是挺开心。“普法的代表说,我们退出来的地会被划成生态保护区,就这几年,水眼见着清起来了。这是我的家乡,咱比谁都盼着家乡好。”
 
  跟随执法检查组转战盐城,这里又是另一派生机勃勃。
 
  作为湿地大市,盐城拥有582公里海岸线、76.97万公顷湿地,是全球候鸟迁飞的重要枢纽。登上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观景台,数百只鸟儿在滩涂上觅食,成群的麋鹿在盐蒿地中奔跑。“每年有约600只丹顶鹤在这里越冬,有2000多万只候鸟迁徙途经这里。”盐城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蒋春介绍,《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实施至今,湿地保护这门“功课”上盐城屡添新绩。2019年,黄(渤)海候鸟栖息地(第一期)成功列入《世界遗产名录》,2022年,盐城更是在《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上被授予“国际湿地城市”称号。目前,盐城已经成为全国唯一同时拥有两处国家级湿地自然保护区、两处国际重要湿地、一处世界自然遗产地的地级市。“就在6月初,盐城还迎来了10只重量级‘国宝’朱鹮,这标志着重建南方朱鹮种群工作进入新阶段。”
 
  全省湿地修复面积增加了100万亩,自然湿地保护率由25.9%增加到64.3%,国家级湿地公园数量从11处增加到28处,全省湿地资源总量居全国前列,全省湿地率、国际湿地城市数量和国际重要湿地数量均居全国前列……经过两天的密集执法检查,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曲福田将全省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取得的成效概括为“三增三前列”。“这对江苏这样一个开发强度较高的省份来说实属不易。”
 
  看到成绩的同时,不少问题也摊在检查组面前——部分地区湿地范围划分不符合当下发展需求、生态补偿机制不够清晰、监管资金不足……《江苏省湿地保护条例》自2017年实施以来尚未进行修订或执法检查,部分条款已与上位法精神、江苏湿地保护现状不完全适应,即将在今年进行修改更新。在曲福田看来,此次执法检查最终目的在于紧扣法定职责落实、配套制度落细、相关规划落地等方面查找、分析和解决江苏湿地保护与修复工作面临的难点问题。
 
  对此,在21日召开的《条例》执法检查座谈会上,五级人大代表、企业单位和基层执法人员积极建言献策。“湿地保护投入额度大,我认为需要多方争取资金,形成各方合力,助力湿地修复。”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籍荣生说。在南京大学教授、南京大学湿地生态研究所所长安树青看来,湿地保护的当务之急是理清保护与合理利用的误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第26条明确,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符合湿地保护要求的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自然体验等活动,适度控制种植养殖等湿地利用规模。如何依法开展生态旅游、生态农业、生态教育等活动,亟需地方条例做进一步规定。“保护和利用绝不是简单的矛盾关系,它们更像是一组双向驱动的引擎,利用好即可给我们经济、社会发展带来巨大的助力。”

 
  湿地保护离不开法治支撑。“近年来,省有关部门和各地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进一步提升了江苏湿地保护法治化水平。但不可否认,当前江苏湿地保护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曲福田说,面对这些问题,有关部门更要坚持“保护优先、严格管理、系统治理、科学修复、合理利用”的原则。“江苏是全国唯一同时拥有大江、大河、大湖、大海的省份,更要做好这场运用法治力量推动全省湿地保护高质量发展具体实践。”
 
  编 辑: 刘 冬
 
  责 编: 于 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