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人大新闻 > 正文

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地方立法之魂——学习贯彻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一)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11-22 14:23:04

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地方立法之魂——学习贯彻全省立法工作会议精神(一)
 
  11月15日,全省立法工作会议在兰州召开。会议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会议、2023年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和省委有关文件精神;书面征求《甘肃省人大常委会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初步建议项目(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部分相关单位进行了交流发言;安排部署了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贯彻落实工作,稳中求进推进新时代全省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这次会议对做好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和现实操作意义。
 
  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全面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工作安排,按照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要求,对今后5年立法工作作出统筹安排,使立法决策与改革发展决策相衔接、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进程相适应,体现了全局性、体现了整体性、体现了实效性、体现了渐进性。
 
  立法是党和国家的重要政治活动,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立法必须讲政治、讲方向、讲大局。做好立法工作,首要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为此,会议强调,贯彻落实好立法规划,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我省地方立法工作,必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地方立法之魂。坚持党的领导,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包含很具体、很实在的要求。要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学思用贯通、知信行合一,从政治上看待、从大局上把握,自觉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具体地、现实地落实到立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真正指导立法实践、推进立法工作,让党性在每一部法规中绽放。要紧扣中心大局开展立法,做到党委工作重心在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立法工作全过程。对党中央、全国人大和省委交办的重大立法任务,全力以赴抓好贯彻落实,及时将同级党委提出的立法建议和要求上升为地方性法规,让地方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有法可依、依法推进。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作用,对立法规划和计划的编制以及调整,对立法工作中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项目和重大事项,对重要法规的制定和审议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报告,把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贯彻到立法工作中。
 
  党的领导是统领、是核心,关乎方向、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只有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立法工作才能举对旗、定好向、走正路,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记者:张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