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立良法 保善治 促发展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02-06 09:58:00

  立良法 保善治 促发展
 
  ——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做好新时代地方立法工作综述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
 
  组织集中修改法规决定47次,出台五年立法规划和2022年立法计划,法规制定出台1部、待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1部、正在加快制定的4部,出台工作办法1件,出台法规性决定1件,备案审查规范性文件14件……过去一年,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在地方立法这条路上稳踏节奏、步履铿锵,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这份立法“成绩单”的背后,是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历次全会和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扎实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生动实践。
 
  强化政治引领 把握正确立法方向
 
  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地方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政治方向前进。
 
  始终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立法和监督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提高法治信仰,增强法治思维,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科学立法工作格局,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五年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和重要立法事项,按照市委决策推进立法各项工作、协调解决立法工作的重大问题,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把市委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到立法工作中。
 
  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展立法。切实增强做好立法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方向,自觉把立法工作放在市委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上来统筹谋划、推进,找准立法工作的切入点、结合点、着力点,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保证党的各项重大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成为全社会一体遵循的法律规则,确保立法体现党的主张、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拥护。
 
  坚持人大主导 提升立法工作质量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完善法治建设规划,提高立法工作质量效率,为推进改革发展稳定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紧紧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充分发挥人大主导立法作用,以发展急需为切口、以解决问题为导向,在重视和提高立法质量的同时,全力加快立法进度。
 
  开门立法,科学编制立法规划计划。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紧抓全市实施“十四五”发展规划和高质量发展主线,紧扣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紧贴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经过广泛征集项目、认真研究审议、科学分析论证,编制了《陇南市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科学描绘出陇南未来五年的立法“蓝图”。
 
  行而不辍,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2022年10月8日,《陇南市养犬管理条例》正式公布,于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为我市文明养犬提供了法律保障,有助于共同打造和谐宜居的美丽家园;审议并表决通过《陇南市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条例(草案)》,将红色资源保护利用纳入法治轨道,对缅怀革命先辈、传承红色基因、发展红色旅游具有重要意义;《陇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草案)》《陇南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草案)》《陇南市美丽乡村建设条例(草案)》3项立法分别组建专班、开展调研、起草草案、初步审查等,立法工作协调稳步推进。
 
  积极探索,深入推进科学民主立法。前移审议关口,凝聚立法合力,聘请了22名立法顾问,借助专家学者等“外脑”,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咨询、论证和评估服务,把更加专业化、规范化的立法资源投入法规制定过程中。同时,充分发挥6个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对拟审议法规草案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拓展立法民意渠道。
 
  健全制度机制 持续加强备案审查
 
  作为立法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立法工作的延伸,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实现法律体系内在和谐统一的重要保证,是人大进行法律监督的主要内容。
 
  市人大常委会以备案审查为抓手,不断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夯实备案审查工作基础,完善备案审查工作机制,逐步提升监督实效,回应人民期待。去年以来,共接收“一府一委两院”及九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4件,其中:市政府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件,九县区人大常委会报备的规范性文件12件。
 
  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建设。2022年,首次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报告,组织开展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专题调研,修订出台了《陇南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办法》,进一步细化备案审查工作规程,对规范性文件的报送备案范围、审查职责分工、审查标准、审查方式、审查处理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加强指导,强化能力建设。组织召开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专题工作会议,总结交流我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和经验,要求通过“发一份通知、办一次培训班、开一次现场会”等举措,加强和推动新时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加强联系,强化审查实效。先后3次向省人大常委会上报全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信息、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等情况。在认真开展市本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的基础上,及时与各县区人大常委会开展交流联系,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取得成效。
 
  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域,则一域治。站在新起点,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将不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与市委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坚持以人民所思所盼所想的立法导向,把握新要求、展现新作为、开启新征程,充分发挥地方立法在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作用,以法律“重器”护航陇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来源:陇南人大微信公众号
 
  作者:袁媛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