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城市绿化管理地方性法规颁布施行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客户端 发布时间:2023-02-07 10:09:00

用法治力量维护天蓝地绿
 
甘肃省酒泉市城市绿化管理地方性法规颁布施行
 
  近日,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酒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近年来,为了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酒泉市积极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立市”战略,城市绿化建设管理投入不断加大,城市绿地率和人均绿地面积不断增加,绿色已经成为提升群众生活幸福指数的重要底色。但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绿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与政府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较大差距。制定城市绿化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对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化建管制度,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2年,酒泉市人大常委会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列为年度立法制定项目。在条例起草阶段,市人大法制委、财经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自然资源局、司法局共同组建了立法工作“小班子”,全方位参与立法全过程。条例制定过程中,为进一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专题座谈、实地调研、媒体公开、专家论证、邀请代表参与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同时坚持开拓创新,用好用足基层立法联系点这个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委托全市13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开展意见征求,有效拓展人民群众参与立法方式途径,广泛凝聚立法共识,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环境的期盼。
 
  据悉,条例共五章四十三条,分为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为坚持问题导向、对症下药,条例通过扩大适用范围、明确绿化原则、规范建管责任,全面加强城市绿地建设、树木保护、绿化管护的责任落实。干旱、少雨、缺水是酒泉市城市绿化面临的首要难题,条例突出因地制宜、因地适宜,明确规定要大力推广种植适合本地生存且有特色的树种及植物,推广节约型、生态型城市绿化;城市绿化设计应当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时空分布和承载能力,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合理运用集水、节水植树种草技术。
 
  谁来管、怎么管是条例征求意见过程中代表、群众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也是长期困扰酒泉市城市绿化管理的顽疾之一。为此,条例充分考虑市情实际和当地管护模式,专门设置条款列举式地对城市绿地养护管理责任人逐一进行了明确,特别是对养护管理责任不明确的“无主”绿地,明确由所在地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养护管理责任人,真正避免了因责任不明导致的管护“真空”。当下,不少居住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因为停车位不足,都想把小区的绿地改造成停车场。对此,条例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城市绿化用地和已建城市绿地,对违反规定的除限期退还、恢复原状外,还可处以恢复绿地所需费用一至五倍的罚款。
 
  城市绿化建设管理需要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和草原、城市综合管理等多个部门相互配合、共同协作。现实中,因部门之间权限交叉、权责不清,城市绿化管理往往顾此失彼。对此,条例明确提出,应当建立健全城市绿化信息共享和工作协调长效机制,加强部门之间沟通协作。
 
  从怎么建到谁来管、从许可事项到禁止行为,《酒泉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紧紧围绕区域副中心城市建设,为全方位、立体化做好城市绿化工作、维护天蓝地绿贡献了法治力量。(甘肃人大客户端通讯员 于锐华 郑小红 杨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