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以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中的“临洮模式”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3-02-21 12:27:05

党的二十大以来,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中的“临洮模式”
 
  2002年7月,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被确立为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批地方立法联系点;2015年7月,被确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2016年5月,被确立为定西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2019年2月,被确立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联系点,逐步形成了立法联系点工作“3+1”模式。
 
  作为西北地区首批唯一的“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党的二十大以来,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民主立法,汇集民心民意,充分发挥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首创性、持久性、示范性、广泛性特点,从“开门立法”的工作试点逐渐转变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基地、公众的普法点,为国家及地方立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一是探索建立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制度。先后建立健全了《临洮县法制联络员工作职责和联络员工作联系制度》(已废止)《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临洮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试行)》《临洮县人大常委会立法联络员工作职责》《临洮县立法联系点办公室工作职责》《关于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等制度,不断扩大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工作的广度和深度。
 
  二是探索形成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工作思路。提出运用“立法联系点工作应上连‘天线’,下接‘地气’”的工作思路。上连“天线”是指掌握全国,省,市人大每年的立法规划,熟悉法律草案制定的背景、目的和修订的意义。下接“地气”是指对立法草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立法联络员意见,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提出有价值、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
 
  三是探索搭建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金字塔”式工作机制。结合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职责,立足县情实际,专题研究制定了《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立法联络点、常委会各委室联系基层立法联络员的“两联系”制度》,搭建了县人大常委会主导、基层立法联络点有效延伸、立法联络员和专业人士紧密配合、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式工作机制,依托18个“人大代表之家”、97个“人大代表工作室”、36个立法联络点和104名立法联络员,在“书面征求、基层调研、面对面座谈”及倾听“利益各方、弱势群体、专业人士”意见的基础上,将立法建议征集与“执法检查、专题视察、工作评议、普法教育”紧密结合,坚持向省、市、县、乡四级人大代表通报立法联系点半年(全年)工作情况,充分发挥“直通车”“连心桥”作用,充分表达民意民声,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更接地气。
 
  四是探索构建了法律法规草案征集“1+3+X”工作网络。“1”是指县人大常委会的直接领导,“3”是指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36个基层立法联络点、104名立法联络员,“X”是指立法信息采集员、人大代表、基层干部群众等队伍。高质高效征集原汁原味立法建议,为国家及地方立法提供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探索创立了接地气、可触摸的基层立法联系点“临洮模式”。(张学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