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研究杂志】加强地方人大监督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稿件来源:《人大研究》杂志 发布时间:2024-11-08 14:43:00
刑法“第二十条”是关于正当防卫的规定。新春伊始,电影《第二十条》的热映,使“正当防卫”“见义勇为”成为热词。无论是从电影的视角,还是从实践的视角,刑法“第二十条”的实施和落实,关键在于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的担当作为,关键还在于有效监督,特别是人大监督。
维护刑法“第二十条”,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大监督责无旁贷。地方人大应加强刑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刑法“第二十条”落实情况予以密切关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进一步深入地推动刑法全面贯彻落实,有力地推动刑法“第二十条”落实到位,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转变监督观念。加强地方人大监督,促进刑法“第二十条”实施,绝不是搞个案监督,而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结合地方实际,紧扣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利益,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度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创造性地开展人大监督,进一步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的重大要求落到实处,用实际举措和行动扎实推动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切实地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上来。
加强工作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对刑法实施情况、司法机关维稳、司法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依法履职、履职到位,从点和面上加强监督和支持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等工作,推动刑法特别是刑法“第二十条”深入有效实施。
加强法律监督。地方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刑法等法律执法检查,精心制订执法检查方案,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分组深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紧扣刑法“第二十条”等法条落实情况,务实开展监督检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促进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内部错案追究问责制度。同时,对“一府两院”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尊严、统一、权威。
加强地方立法和决定工作。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地方立法权、决定权结合起来抓好“第二十条”的实施。针对见义勇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地方立法,用法规一揽子解决阻碍社会文明进步的现实问题,以良法保障善治,并传递大力支持见义勇为、文明进步等的鲜明信号;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等,作出相关决定,发挥好职能作用,以决定推进善治。
发挥代表作用。把行使好监督权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结合起来抓好刑法“第二十条”实施。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做到民呼我应。组织代表通过出席人代会参加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担任相关监督员等方式,发表意见、跟踪督促,促进行政权、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正确行使。对涉及“第二十条”的案子,组织代表积极主动跟进,通过参加听证、旁听庭审等方式,发挥好代表作用。
作者:席盘林(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来源:《人大研究》杂志
维护刑法“第二十条”,就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人大监督责无旁贷。地方人大应加强刑法实施情况的监督,对刑法“第二十条”落实情况予以密切关注,寓支持于监督之中,进一步深入地推动刑法全面贯彻落实,有力地推动刑法“第二十条”落实到位,促进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转变监督观念。加强地方人大监督,促进刑法“第二十条”实施,绝不是搞个案监督,而是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结合地方实际,紧扣惩罚犯罪、保护人民利益,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深度服务中心大局、积极回应民生关切,创造性地开展人大监督,进一步把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健全人大对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督制度的重大要求落到实处,用实际举措和行动扎实推动地方人大监督工作与时俱进、守正创新,切实地把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汇聚到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上来。
加强工作监督。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听取、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专项工作报告和开展专题询问,对刑法实施情况、司法机关维稳、司法队伍建设等工作进行监督,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并督促“一府两院”改进工作、依法履职、履职到位,从点和面上加强监督和支持正当防卫、见义勇为等工作,推动刑法特别是刑法“第二十条”深入有效实施。
加强法律监督。地方人大常委会适时开展刑法等法律执法检查,精心制订执法检查方案,召开执法检查动员会,分组深入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紧扣刑法“第二十条”等法条落实情况,务实开展监督检查,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形成高质量的执法检查报告,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促进公安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建立健全内部错案追究问责制度。同时,对“一府两院”相关规范性文件加强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尊严、统一、权威。
加强地方立法和决定工作。把行使监督权与行使地方立法权、决定权结合起来抓好“第二十条”的实施。针对见义勇为、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地方立法,用法规一揽子解决阻碍社会文明进步的现实问题,以良法保障善治,并传递大力支持见义勇为、文明进步等的鲜明信号;加强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等,作出相关决定,发挥好职能作用,以决定推进善治。
发挥代表作用。把行使好监督权与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结合起来抓好刑法“第二十条”实施。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听取民声、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做到民呼我应。组织代表通过出席人代会参加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列席常委会会议参加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开展视察调研、担任相关监督员等方式,发表意见、跟踪督促,促进行政权、监察权、检察权、审判权正确行使。对涉及“第二十条”的案子,组织代表积极主动跟进,通过参加听证、旁听庭审等方式,发挥好代表作用。
作者:席盘林(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来源:《人大研究》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