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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省人大法制委员会: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推进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稿件来源: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4-12-25 15:57:00

  近年来,在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坚强领导下,我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理解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落实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人大实践的决定,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有效推动新时代我省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着力构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立法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立法实践经验,推动制度机制集成创新。在全国率先制定《甘肃省公众参与制定地方性法规办法》,以法规的形式对公众参与立法活动作出全面规范。创新制定的《甘肃省新时代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工作办法》,专章就立法调研、论证、听证、协商等作出明确规定。新修改的《甘肃省地方立法条例》,将公众参加立法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和旁听法规草案审议等纳入规范内容。这些制度成果的创新设计和实践应用为促进我省高质量立法、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支撑。
 
  (二)深化拓展人民群众有序参与立法的渠道途径。一是在法规立项中发扬民主集思广益。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过程中,都要按程序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反复分析论证和推敲研判。二是在法规审议中发扬民主凝聚共识。在坚持党对立法工作全面领导的前提下,注重处理好人大主导与政府依托的关系、人大代表主体与社会各方参与的关系、行政司法机关合法性审查与法规起草单位的关系、相关专委会及工作机构法规初审与法制委法工委统一审议修改的关系、专业机构立法与发挥专家智库作用的关系,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开展立法工作。三是在法规实施中发扬民主提升质效。制定出台的《甘肃省新时代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工作办法》,明确地方性法规实施后,经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同意,省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或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可以通过开展立法后评估,提出立法修法建议,形成检查执法、检验立法和推动普法的有机结合。
 
  (三)持续擦亮基层立法联系点甘肃实践的金字招牌。一是提升“国字号”立法联系点水平。支持帮助临洮县持续办好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完善立法联系点有效延伸、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立法联络员充分发挥作用、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的运行机制。二是加强全省立法联系点建设。着眼发展充满烟火气、群众家门口的民主,在全面推广“临洮模式”的基础上,着力打造18个涵盖城市街道、县乡农村、企事业单位“有形有感有效”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初步形成了省、市、县三级联动的工作体系。三是提升立法联系点信息化水平。建成开通基层立法联系点服务平台,运用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更加便捷高效的回应社会各方面对立法工作的关注关切。四是促进工作实务和理论研究融合。与西北师范大学创新设立全国首家“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研究中心”,举办“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理论和实务论坛”,为全国人大系统建设好、运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贡献了甘肃智慧和力量。
 
  (四)深入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创新发展。一是创新开展动态清理。在全国率先出台《地方性法规动态清理办法》,支持司法行政部门同步制定政府规章动态清理办法,形成人大、政府高效协同的动态清理制度体系。二是探索开展巡回指导审查。在全国首创探索对市县人大备案审查工作开展巡回指导,共同研究解决发现的问题,破解基层人大备案审查机构不全、力量不够、经验不足的难题。三是放大备案审查效应。创新建立基层立法联系点与宪法法律学习宣传示范点、法律法规清理示范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1+3”工作模式,在更大范围内形成群众参与立法、自觉守法、监督执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来源:甘肃省人大法制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