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研究杂志】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学习贯彻新修改的代表法系列谈

稿件来源:《人大研究》杂志 发布时间:2025-05-12 10:23:00

  新修改的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应当以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己任。己任的意思很直白,就是自己的责任或任务,在中国文字表述中,具有强烈的使命担当意味和舍我其谁的感情色彩,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结合基层实践,就其贯彻落实简要论之。
 
  对表对标抓落实,做到凝心铸魂。人大代表由人民民主选举产生,肩负的责任重、履职的标准高,要坚定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对表对标“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四个机关”建设等重大要求,以铁了心坚持、静下心完善、沉下心运行的心态和状态,保持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干劲,毫不动摇、与时俱进地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定不移、守正创新地依照代表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旗帜鲜明讲政治,做到政治坚定。人大代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为指引,立足职责,学字为先,实干为要,法字打底,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层实践和代表履职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新时代基层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和代表履职行稳致远。
 
  凝心聚力促发展,做到服务人民。人大代表要坚持人民至上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初心使命,强化责任担当,自觉接受人民监督,紧扣高质量发展这个中国式现代化的首要任务,聚焦基层人民群众所思所盼所愿,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难点、堵点、痛点,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以高质量履职促进高质量发展,凝心聚力促进人民生活品质提高、民生福祉增进,切实维护好人民根本利益和共同意志,做到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担当、为人民服务。
 
  依法履职有作为,做到尊崇法治。人大代表要忠于宪法,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宪法权威,树立和运用法治思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严格依法按程序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履行好出席会议、审议审查、表决选举等法定职责,并坚决服从依法表决、选举的结果,以法为尊、知行合一,增强人大集体行权的刚性和实效,同时积极参与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以代表的依法作为和实际行动切实保证宪法和法律法规、上级人大的决议决定在基层的遵守和执行,切实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统一、尊严和权威,扎实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各项部署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基层。
 
  集思广益汇民智,做到发扬民主。人大代表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砥砺民主作风,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群策群力,坚持走群众路线,在深入了解民情、广泛汇聚民智、充分反映民愿的基础上,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依法集体行使好职权、集体讨论决定好问题,使开展的履职活动、提出的审议意见、人大作出的决议决定等,充分体现人民共同利益和意志。
 
  兢兢业业履好职,做到勤勉尽责。人大代表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事事心中有底的事业心恪尽职守,勤于、敢于和善于履职。要勤于履职,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密切联系群众,努力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要敢于履职,认真听取民声,及时反映情况,促进问题解决,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要善于履职,加强作风建设,坚持实事求是,提高履职本领,改进履职方式,注重履职实效。
 
  作者:席盘林(四川省成都市人大常委会)
 
  来源:《人大研究》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