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大研究杂志】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嬗变与治理效能提升──基于庆阳市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的实证研究
稿件来源:《人大研究》杂志 发布时间:2025-06-26 11:32:23
内容摘要:基层立法联系点作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载体,在吸纳民意和提升法治效能方面面临机制僵化、功能单一等难题。通过剖析庆阳市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的“六级联动”组织架构创新、“三延伸一拓展”功能升级等实践举措,揭示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单一意见征集向全链条参与、全方位治理的功能嬗变路径,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提供有益实践经验。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实践基地;法治效能;参与式治理
一、引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设为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随后部分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也纷纷响应。2019 年 1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时,充分肯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汇聚民意方面的积极探索,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此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全面系统阐释。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其核心在于将民主实践贯穿国家治理全链条。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作为人大立法工作机制的创新实践,是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其作用,拓展其功能,以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各级人大正在积极探索、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创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升级版——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案例,深入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单纯的立法信息采集,向完善机制、创新制度、参与基层治理的功能跃升。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现状分析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形成了分级设置、多级联建的工作局面。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设立5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31个省(区、市)设立716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320个设区的市(自治州)设立663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三级联系点达到7404个。自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法律170件,其中156件征求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立法工作提供了丰富素材和重要参考。然而,各地各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建设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机制性梗阻
一是意见反馈机制滞后。各级人大对立法意见建议的采纳反馈机制不完善,多为原则性要求。由于立法周期长、工作队伍不稳定,反馈往往滞后,且内容简单、形式单一,大多没说明未被采纳的原因,影响了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建言的积极性。
二是考核激励机制缺失。市级人大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考核评价定性多、定量少,缺乏全面科学的考核标准体系。激励机制不完善,物质和精神奖励结合不充分,针对性和创新性不足,对群众的吸引力有限,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意见征集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信息化工作机制不畅。尽管互联网已成为问计于民、收集民意的主要手段,但受经费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仍采用传统工作方式,亟需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数字化平台提升工作效率。
四是队伍培训机制不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普遍存在信息采集员法律专业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各级人大对联系点队伍建设缺乏完善的培训机制,信息采集员上岗前缺乏系统培训,后续也缺乏常态化培训,难以满足工作需求。
(二)参与性受阻
意见征集存在广度、持续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征集范围主要局限于工作团队和征集单位,未能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常态化征集机制尚未建立,意见积累不足;未能深入基层进行专题宣讲,难以广泛征集意见。此外,征集对象存在不敢提、不愿提的现象,担心意见不够专业,以及老年群体参与障碍等问题。
(三)功能性短板
目前,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意见建议的征集,立法前的立项调研和立法后的评估、监督等环节未能充分体现人民民主。在普法、执法、守法等领域的促进监督功能以及与代表“家站点”、基层党建阵地融合开展社会治理等功能尚未有效拓展。立法联系点的整体优势、作用功能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发挥,亟需延伸拓展挖掘。
三、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创新实践
2022 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地方立法培训班上首次提出探索创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以“内容延伸立法全链条、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民意收集实现全覆盖、功能拓展走向全方位、民主参与辐射全领域”为目标,以“标准化创建、特色化创设、网格化布局、规范化运行、信息化支撑、民主化提效”为特点,在全国率先将立法联系点拓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在所属八个县区分别探索创建了镇原县人大常委会、西峰区后官寨镇、庆城县庆城镇、华池县南梁镇、合水县段家集乡、宁县新宁镇马坪社区、正宁县山河镇西城区居民委员会、环县洪德镇河连湾村等八个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生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
(一)改革措施
基地建设融合“两种模式”、构建“六级联动”、遵循“十有标准”、采用“八步工作流程”,开展各类活动 80 多场次,征集立法和备案审查意见建议 1100 多条,其中 56 条被采纳。
一是“1+3+N”模式,“1”为基层立法联系点,“3”为宪法法律宣传示范点、法律法规清理示范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N”为结合实际设定的法治实践创新平台或载体。八县区立法实践基地均创设了各自的特色平台载体。如西峰区的为南佐遗址立法调研示范点、庆城镇的为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华池县的为红色立法研究示范点、环县的为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示范点、镇原县的为法律法规落实问效示范点、合水县的为农村交通安全法治实践研究示范点、正宁县的为小区物业管理问效示范点。
二是“基地+家站+N”模式,即“立法实践基地+人大代表家站+结合实际设立的代表工作创新平台或载体”。八个基地的“N”各具特色,如镇原县的为基地+家站+“马银萍代表工作室”(马银萍为全国人大代表),庆城县的为基地+家站+“劳动者驿站”,西峰区的为基地+家站+“说和室”,华池县的为基地+家站+“五室”(“巧儿”说法室,人民建议征集室,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室,人大代表、立法信息采集员接待室,人大代表、立法信息采集员培训室)等。初步探索出了“立法基地+普法宣传+法规清理+监督审查+代表履职+执法问效+信访维稳+社会治理”等多功能模式,将立法实践基地和代表“家站点”、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等工作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升。
三是构建“六级联动”组织架构,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基地负责人协调—协作单位支撑—联络点枢纽—采集点延伸—信息员触达”的垂直管理体系,实现立法参与渠道的“层级化渗透网络”。目前,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兼顾城市与农村、机关与社区,设立信息采集点64个,选聘以人大代表为主的地域、行业和职能全覆盖的立法信息员580人,形成覆盖县、乡、村及社区、企业、机关等的基层立法工作立体网格,确保立法活动延伸到基层,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建议、意见。
四是遵循“十有标准”创建,即有专人负责、有宪法广场、有LED显示屏、有智能触摸屏、有系统二维码、有特色平台载体、有陈展室(办公室)、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在统一标准基础上,各基地结合特色文化还自创亮点,如图书查阅处、议事阁、立法台、说和室、接待室、培训室等,与特色文化和基层治理融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
五是采用“八步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即接受征集任务—前期解读学习—制订工作方案—开展意见征集—整理意见建议—上报正式意见—建好工作台账—反馈参与者,形成了完整闭合链,引导群众参与活动。
(二)工作方法
创新“六沉四集”参与模式,对《庆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开展多轮调研论证,形成 20 多份专题调研报告和 2 份综合调研报告。
一是“六沉”问计法,即“沉到村组、沉到社区、沉到单位、沉到农户、沉到合作社、沉到产业链”征集意见。《庆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征集到的关于“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三到场”等意见建议非常实用。
二是“四集”采集法,即通过“基地采集、网上征集、听证汇集、研讨归集”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在收集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注重老百姓原汁原味的“群言群语”,并对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对群众的“烦心事”“涉法事”提供法律咨询,架起百姓与立法机关之间的“连心桥”。其中《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草案)》共征集意见建议160多条,其中11条被一审稿采纳。特别是将“四道防线治理模式”直接转化为保护董志塬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
(三)工作机制
一是信息化机制。在市人大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窗口,在各基地智能触摸屏链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四级人大工作网站,在基地、联络点、采集点和宪法广场设置系统二维码,方便群众网上学习和参与。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意见溯源系统,确保每条建议可追溯、可反馈。
二是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考评机制,综合运用阶段性考评、专项工作考评和全年总评,及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将各基地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及意见征集反馈等作为重要考评内容。注重激励机制的制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结合物质和精神奖励,采取积分卡、建言存折、建言树等多种形式记载、呈现、反馈立法建言情况,通过兑现实物、发放证书、通报表扬等形式,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嬗变与制度创新
将基层立法联系点转型升级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是延伸拓展功能、提升效能的重要举措。立法实践基地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平台,更是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综合窗口,在民主立法、民意表达等方面彰显了独特优势。实践中,还需进一步创新完善和延伸拓展。
(一)空间重构优化布局
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基地和联络点、采集点建设选址时,要结合实际,全面统筹,在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办、社区、居委会、合作社、企业、景点、驿站等群众密集或者人流量大的地方,灵活设立,均衡布局,有序增加数量,实现地域和行业的广泛覆盖,构筑立体式全方位基地网格,使基地结构更完善、分布更合理、类型更多样、征集更方便。
(二)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基地工作质量取决于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要建立专兼结合的人才队伍,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经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参加立法意见征集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及交流学习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定期进行考核评价,结合自我评议和组织评议、定性与定量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基地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提升其使命感和荣誉感,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创新完善征集反馈机制。完善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反馈机制至关重要。每次征集后及时清理统计结果,以函件等形式反馈到基地,再由基地落实到信息采集点或个人,形成闭环互动反馈机制。对于未采纳的意见,要客观说明理由,可采用集中反馈和个别反馈相结合的方式。涉及共性意见的可统一反馈,涉及敏感事项或个人隐私的面对面单独向群众反馈,以避免群众意见“石沉大海”。
三是创新完善有效激励机制。注重激励机制的制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结合物质和精神奖励,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激励形式。对工作突出和意见被采纳的人员,通过发感谢信、颁发荣誉证、赠送纪念品和发放奖金等方式予以激励,增强其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成就感。
四是创新完善共建共享机制。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基地与人大代表“家、站、点”共建共享模式,实行“一个场所、两块牌子”,做到场所共用、设备共配、人员共管、资源共享。在人大代表工作中体现基层立法因素,体现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将基地与代表“家站点”、基层治理民主单元工作深度融合,在服务立法的同时,做好选举工作、代表工作和普法宣传、执法监督、促进守法等工作。
(三)延伸拓展强化功能
基地功能定位应以征集立法意见建议为主,实现“三延伸一拓展”。
一是链条延伸。将基地功能从立法中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参与立法规划、计划、起草、评估、执法检查等全过程,在立法前问需于基地,立法中问计于基地,立法后问效于基地,确保群众全链条参与立法,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是范畴延伸。将基地工作从立法意见征集拓展延伸到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实现立法工作范畴的全覆盖,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参与“高大上”的国家立法工作。
三是方位延伸。利用基地扎根基层、贴近实际、面向群众的优势,精准定位,将参与立法向宣传普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延伸,体现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法治工作,向社会全方位展现基地在法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四是功能拓展。将基地与“家站点”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地方党群服务阵地、特色文化活动等相结合,与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相结合、与当地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联系服务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实践平台相结合,拓展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助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四)数字赋能提升效用
充分利用庆阳“东数西算”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城市的资源优势,链接“Deep Seek”、纳米搜索等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设施,创建“线上 + 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化基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小程序等,内拓渠道、外延触角,覆盖不同群体和行业,形成立体式立法意见征集网站,实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将各基地与各级人大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链接,接受上级指导和群众监督。拓展宣传平台,利用先进的技术、喜闻乐见的形式、高效的方式、生动的方法讲好基层的故事、立法的故事、人大的故事、民主的故事,提升群众的知晓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实现立法实践基地的多元功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本质属性。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J].求是,2021(14).
[2]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的讲话[J].求是,2022(5).
[3]刘惠敏.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实践探索与机制完善[J].人大研究,2024(7).
[4]苏二威.关于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思考:基于重庆市首个社区型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心湾社区的调研[J].人大研究,2023(2).
来源:《人大研究》杂志
作者:任万隆(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梁龙(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康(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实践基地;法治效能;参与式治理
一、引言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属性,是中国式现代化的本质要求。2015年7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上海市虹桥街道办事处、甘肃省临洮县人大常委会、江西省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湖北省襄阳市人大常委会设为全国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试点单位。随后部分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也纷纷响应。2019 年 11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虹桥街道考察时,充分肯定基层立法联系点在汇聚民意方面的积极探索,并首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此后,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大会、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等重要场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性,并对其进行全面系统阐释。2022年10月,党的二十大对“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作出全面部署,指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成果民主、程序民主和实质民主、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人民民主和国家意志相统一,是全链条、全方位、全覆盖的民主,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社会主义民主。其核心在于将民主实践贯穿国家治理全链条。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立法、决策、执行、监督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反映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作为人大立法工作机制的创新实践,是新时代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项重要举措。如何加强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发挥其作用,拓展其功能,以充分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是各级人大正在积极探索、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本文以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创建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升级版——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以下简称“基地”)为案例,深入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从单纯的立法信息采集,向完善机制、创新制度、参与基层治理的功能跃升。
二、基层立法联系点现状分析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在立法工作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途径。自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实施以来,全国各地纷纷响应,形成了分级设置、多级联建的工作局面。目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已设立5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辐射带动31个省(区、市)设立716个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320个设区的市(自治州)设立6634个基层立法联系点,三级联系点达到7404个。自2015年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修改法律170件,其中156件征求过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意见建议,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立法工作提供了丰富素材和重要参考。然而,各地各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在建设运行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机制性梗阻
一是意见反馈机制滞后。各级人大对立法意见建议的采纳反馈机制不完善,多为原则性要求。由于立法周期长、工作队伍不稳定,反馈往往滞后,且内容简单、形式单一,大多没说明未被采纳的原因,影响了基层群众参与立法建言的积极性。
二是考核激励机制缺失。市级人大对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考核评价定性多、定量少,缺乏全面科学的考核标准体系。激励机制不完善,物质和精神奖励结合不充分,针对性和创新性不足,对群众的吸引力有限,基层群众参与立法意见征集的积极性不高。
三是信息化工作机制不畅。尽管互联网已成为问计于民、收集民意的主要手段,但受经费等因素影响,大部分基层立法联系点仍采用传统工作方式,亟需利用互联网信息技术和数字化平台提升工作效率。
四是队伍培训机制不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普遍存在信息采集员法律专业水平不高、专业人员不足的问题。各级人大对联系点队伍建设缺乏完善的培训机制,信息采集员上岗前缺乏系统培训,后续也缺乏常态化培训,难以满足工作需求。
(二)参与性受阻
意见征集存在广度、持续度和深度不足的问题。征集范围主要局限于工作团队和征集单位,未能覆盖各领域、各行业;常态化征集机制尚未建立,意见积累不足;未能深入基层进行专题宣讲,难以广泛征集意见。此外,征集对象存在不敢提、不愿提的现象,担心意见不够专业,以及老年群体参与障碍等问题。
(三)功能性短板
目前,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意见建议的征集,立法前的立项调研和立法后的评估、监督等环节未能充分体现人民民主。在普法、执法、守法等领域的促进监督功能以及与代表“家站点”、基层党建阵地融合开展社会治理等功能尚未有效拓展。立法联系点的整体优势、作用功能没有得到充分有效发挥,亟需延伸拓展挖掘。
三、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的创新实践
2022 年,甘肃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负责人在地方立法培训班上首次提出探索创建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庆阳市人大常委会积极响应,以“内容延伸立法全链条、群众参与立法全过程、民意收集实现全覆盖、功能拓展走向全方位、民主参与辐射全领域”为目标,以“标准化创建、特色化创设、网格化布局、规范化运行、信息化支撑、民主化提效”为特点,在全国率先将立法联系点拓展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在所属八个县区分别探索创建了镇原县人大常委会、西峰区后官寨镇、庆城县庆城镇、华池县南梁镇、合水县段家集乡、宁县新宁镇马坪社区、正宁县山河镇西城区居民委员会、环县洪德镇河连湾村等八个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生动践行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
(一)改革措施
基地建设融合“两种模式”、构建“六级联动”、遵循“十有标准”、采用“八步工作流程”,开展各类活动 80 多场次,征集立法和备案审查意见建议 1100 多条,其中 56 条被采纳。
一是“1+3+N”模式,“1”为基层立法联系点,“3”为宪法法律宣传示范点、法律法规清理示范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N”为结合实际设定的法治实践创新平台或载体。八县区立法实践基地均创设了各自的特色平台载体。如西峰区的为南佐遗址立法调研示范点、庆城镇的为基层社会治理示范点、华池县的为红色立法研究示范点、环县的为红色法治文化宣传教育示范点、镇原县的为法律法规落实问效示范点、合水县的为农村交通安全法治实践研究示范点、正宁县的为小区物业管理问效示范点。
二是“基地+家站+N”模式,即“立法实践基地+人大代表家站+结合实际设立的代表工作创新平台或载体”。八个基地的“N”各具特色,如镇原县的为基地+家站+“马银萍代表工作室”(马银萍为全国人大代表),庆城县的为基地+家站+“劳动者驿站”,西峰区的为基地+家站+“说和室”,华池县的为基地+家站+“五室”(“巧儿”说法室,人民建议征集室,群众来信来访登记接待室,人大代表、立法信息采集员接待室,人大代表、立法信息采集员培训室)等。初步探索出了“立法基地+普法宣传+法规清理+监督审查+代表履职+执法问效+信访维稳+社会治理”等多功能模式,将立法实践基地和代表“家站点”、基层社会治理平台等工作深度融合、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共同提升。
三是构建“六级联动”组织架构,形成“领导小组统筹—基地负责人协调—协作单位支撑—联络点枢纽—采集点延伸—信息员触达”的垂直管理体系,实现立法参与渠道的“层级化渗透网络”。目前,庆阳市人大常委会兼顾城市与农村、机关与社区,设立信息采集点64个,选聘以人大代表为主的地域、行业和职能全覆盖的立法信息员580人,形成覆盖县、乡、村及社区、企业、机关等的基层立法工作立体网格,确保立法活动延伸到基层,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建议、意见。
四是遵循“十有标准”创建,即有专人负责、有宪法广场、有LED显示屏、有智能触摸屏、有系统二维码、有特色平台载体、有陈展室(办公室)、有制度、有活动、有资料,在统一标准基础上,各基地结合特色文化还自创亮点,如图书查阅处、议事阁、立法台、说和室、接待室、培训室等,与特色文化和基层治理融合,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呈现。
五是采用“八步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即接受征集任务—前期解读学习—制订工作方案—开展意见征集—整理意见建议—上报正式意见—建好工作台账—反馈参与者,形成了完整闭合链,引导群众参与活动。
(二)工作方法
创新“六沉四集”参与模式,对《庆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开展多轮调研论证,形成 20 多份专题调研报告和 2 份综合调研报告。
一是“六沉”问计法,即“沉到村组、沉到社区、沉到单位、沉到农户、沉到合作社、沉到产业链”征集意见。《庆阳市农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征集到的关于“一户一宅”“建新拆旧”“三到场”等意见建议非常实用。
二是“四集”采集法,即通过“基地采集、网上征集、听证汇集、研讨归集”多渠道收集意见建议。在收集过程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法律顾问的作用,注重老百姓原汁原味的“群言群语”,并对群众关注的法律问题进行答疑解惑,对群众的“烦心事”“涉法事”提供法律咨询,架起百姓与立法机关之间的“连心桥”。其中《庆阳市董志塬保护条例(草案)》共征集意见建议160多条,其中11条被一审稿采纳。特别是将“四道防线治理模式”直接转化为保护董志塬水土流失的有效措施。
(三)工作机制
一是信息化机制。在市人大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上设立“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窗口,在各基地智能触摸屏链接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和四级人大工作网站,在基地、联络点、采集点和宪法广场设置系统二维码,方便群众网上学习和参与。探索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意见溯源系统,确保每条建议可追溯、可反馈。
二是考核激励机制。建立考核考评机制,综合运用阶段性考评、专项工作考评和全年总评,及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将各基地建设情况、运行情况及意见征集反馈等作为重要考评内容。注重激励机制的制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结合物质和精神奖励,采取积分卡、建言存折、建言树等多种形式记载、呈现、反馈立法建言情况,通过兑现实物、发放证书、通报表扬等形式,调动基层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
四、全过程人民民主视域下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功能嬗变与制度创新
将基层立法联系点转型升级成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实践基地,是延伸拓展功能、提升效能的重要举措。立法实践基地是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有效平台,更是夯实基层人大工作、充分展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的综合窗口,在民主立法、民意表达等方面彰显了独特优势。实践中,还需进一步创新完善和延伸拓展。
(一)空间重构优化布局
各级人大常委会在基地和联络点、采集点建设选址时,要结合实际,全面统筹,在县(区)人大常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街办、社区、居委会、合作社、企业、景点、驿站等群众密集或者人流量大的地方,灵活设立,均衡布局,有序增加数量,实现地域和行业的广泛覆盖,构筑立体式全方位基地网格,使基地结构更完善、分布更合理、类型更多样、征集更方便。
(二)创新完善工作机制
一是创新完善培训考核机制。基地工作质量取决于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要建立专兼结合的人才队伍,多渠道筹措资金保障经费。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通过参加立法意见征集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及交流学习等方式提升业务能力和工作质量。定期进行考核评价,结合自我评议和组织评议、定性与定量评价,对表现突出的基地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提升其使命感和荣誉感,不断提升工作质效。
二是创新完善征集反馈机制。完善意见建议征集和采纳反馈机制至关重要。每次征集后及时清理统计结果,以函件等形式反馈到基地,再由基地落实到信息采集点或个人,形成闭环互动反馈机制。对于未采纳的意见,要客观说明理由,可采用集中反馈和个别反馈相结合的方式。涉及共性意见的可统一反馈,涉及敏感事项或个人隐私的面对面单独向群众反馈,以避免群众意见“石沉大海”。
三是创新完善有效激励机制。注重激励机制的制度化、精准化和规范化,结合物质和精神奖励,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激励形式。对工作突出和意见被采纳的人员,通过发感谢信、颁发荣誉证、赠送纪念品和发放奖金等方式予以激励,增强其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成就感。
四是创新完善共建共享机制。整合人力、物力、财力,建立基地与人大代表“家、站、点”共建共享模式,实行“一个场所、两块牌子”,做到场所共用、设备共配、人员共管、资源共享。在人大代表工作中体现基层立法因素,体现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将基地与代表“家站点”、基层治理民主单元工作深度融合,在服务立法的同时,做好选举工作、代表工作和普法宣传、执法监督、促进守法等工作。
(三)延伸拓展强化功能
基地功能定位应以征集立法意见建议为主,实现“三延伸一拓展”。
一是链条延伸。将基地功能从立法中向立法前、立法后两端延伸,参与立法规划、计划、起草、评估、执法检查等全过程,在立法前问需于基地,立法中问计于基地,立法后问效于基地,确保群众全链条参与立法,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是范畴延伸。将基地工作从立法意见征集拓展延伸到法规清理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实现立法工作范畴的全覆盖,让基层群众在家门口就能参与“高大上”的国家立法工作。
三是方位延伸。利用基地扎根基层、贴近实际、面向群众的优势,精准定位,将参与立法向宣传普法、监督执法、促进守法延伸,体现人民群众全过程参与法治工作,向社会全方位展现基地在法治工作中的优势和作用。
四是功能拓展。将基地与“家站点”等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地方党群服务阵地、特色文化活动等相结合,与人大代表和基层群众相结合、与当地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与联系服务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实践平台相结合,拓展群众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渠道,助力民主法治建设,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四)数字赋能提升效用
充分利用庆阳“东数西算”国家算力枢纽节点城市的资源优势,链接“Deep Seek”、纳米搜索等平台,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化设施,创建“线上 + 线下”相结合的现代化基地。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小程序等,内拓渠道、外延触角,覆盖不同群体和行业,形成立体式立法意见征集网站,实现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将各基地与各级人大官网和微信公众号链接,接受上级指导和群众监督。拓展宣传平台,利用先进的技术、喜闻乐见的形式、高效的方式、生动的方法讲好基层的故事、立法的故事、人大的故事、民主的故事,提升群众的知晓度,激发群众参与热情,实现立法实践基地的多元功能,体现全过程人民民主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本质属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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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大研究》杂志
作者:任万隆(甘肃省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原主任)、梁龙(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张康(庆阳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