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敦煌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架起凝聚民心的“连心桥” 畅通民主立法的“直通车”

稿件来源:敦煌人大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5-01-10 10:50:59

  案例摘要:2023年9月,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将敦煌市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来,敦煌基层立法联系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扎实开展工作,问计于民、问需于民,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通过多种方式把工作触角延伸到基层各个角落,为广大群众和各界人士表达立法诉求、反映社情民意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平台和载体,不断提高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水平,在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中展现了敦煌作为,书写了敦煌答卷。
 
  一、主要做法

 
  (一)高位统筹推进。按照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出的“将敦煌基层立法联系点建成特色鲜明、有较强影响力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基地”要求,敦煌市委高度重视,专题听取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情况汇报,将立法联系点工作纳入法治敦煌建设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以常委会主任为组长,分管副主任为副组长,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的立法联系点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研究解决联系点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制定印发了《敦煌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实施方案》,明确了建设要求,提出了工作措施。
 
  (二)健全工作制度。结合敦煌实际,吸纳各地先进经验做法,制定印发了《联系点工作规则》《联系点“两联系”制度》《联系点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管理制度》《联系点教育培训管理制度》《联系点意见征询办法》等9项工作制度和规则。从工作职责、办公场所、人员配备、日常管理、学习培训,到任务受领、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奖惩激励等方面做了细化明确,确保联系点各项工作有章可循、规范开展。以规范化、程序化的制度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确保基层民情民意民声得到充分表达。
 
  (三)加强业务培训。按照“走出去”和“请进来”的方式,组织人员前往临洮、上海、昆山等全国立法联系点考察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协调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积极参加省人大组织的立法联系点建设经验交流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实务论坛等立法培训班。多次邀请省人大法工委李高协主任到敦煌立法联系点作专题辅导,为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开展了系统业务培训。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召开立法联系点工作推进会,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加强对基层立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严格征询意见。通过书面、调研、座谈等线上+线下的形式,按照“接受任务、制定方案、解读学习、意见征集、意见整理、撰写报告、意见审定、意见上报、材料归档、核对反馈”的“十步工作法”全流程开展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征询工作,“原汁原味”的收集和反馈基层群众的立法意见,初步建立了一套环环相扣、井然有序的全链条意见征集运行机制,确保立法联系工作制度化、流程规范化、业务标准化、内容精准化,使基层群众的许多“金点子”找到了“好路子”。
 
  (五)加强区域协同。敦煌地处甘肃、青海、新疆三省交汇处,是古丝绸之路和“一带一路”重要节点。我们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积极发挥省级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辐射带动效应,与周边的青海省人大青海油田公司立法联系点、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频繁互动,开展省际、县际间基层立法区域协同联动,做到了学习交流、信息互通和资源共享,延伸了工作触角,提高了基层立法意见征询的广泛性,吸纳更多群众参与到立法实践中来。
 
  二、取得成效
 
  (一)健全了工作架构。搭建“1+3+N”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网络。“1”是在市人大法工委设立基层立法联系点办公室,统筹立法意见征求工作,“3”是对接立法征询单位、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三大立法建议收集平台,“N”是组建由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人大代表、行业代表、基层群众等构成的立法信息采集队伍。目前,按照“有基础、有特色、有能力”的原则和乡镇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三个全覆盖”的要求,在全市设立23个立法联络点、31个信息采集点,筛选确定42名立法联络员、155名信息采集员,基本覆盖了30个主要部门、9个镇、8个社区、56个村,做到了收集民意触角纵向到底、横向到边。
 
  (二)打造了工作阵地。利用设在乡镇、社区的人大代表之家和代表联络站,高标准一体融合打造了立法联系点、联络点、信息采集点工作阵地,达到了有阵地、有标识、有制度、有队伍、有平台、有档案的“六有”要求。先后对15个人大代表之家和10个代表联络站进行了改造提升,配齐办公设备和办公用品,将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工作制度与代表之家活动阵地融合打造,实现召开会议、工作阵地、档案存储等功能于一体,做到了基层立法联系点阵地建设与人大代表家站相融合、与党群服务中心相融合、与议事机构相融合。
 
  (三)传递了群众心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走村入户进社区开展意见征集,把法律法规草案解读成群众能听懂的“方言土语”,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并提出立法意见建议。截至目前,累计对《甘肃省反家庭暴力条例(草案)》《甘肃省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酒泉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等13部法律法规草案开展了意见征询工作,向省市人大法工委上报修改意见建议190条,省级采纳意见建议11条,酒泉市级采纳意见建议32条。
 
  (四)激发了群众热情。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以来,敦煌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将立法联系点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和监督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效抓手,不断拓宽社会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立法联络员、信息采集员和敦煌广大群众参与国家立法的积极性、主动性空前高涨,基层立法联系点“汇聚民智、吸纳民意”的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
 
  三、体会启示

 
  (一)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根本保证,必须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到地方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和工作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重要情况,都要及时向党委请示报告,确保立法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二)必须坚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始终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体现到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的全链条、全方位,使联系点工作更接地气、载满民意,自觉从民意中汲取立法智慧,真正使基层立法联系点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
 
  (三)必须坚持开门立法、民主立法。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是做好立法工作的根本宗旨。充分发挥好基层立法联系点职能作用,上连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下连基层人民群众,“敞开大门”吸纳民意,汇聚民智,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依靠法律力量保障人民合法利益。
 
  (四)必须坚持自身优势和特色。深刻领悟省人大常委会在敦煌设点的初衷和愿景,在坚持宪法法律及上位法框架原则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充分发挥敦煌文化底蕴深厚、国际交流繁盛、区位优势独特、特色产业鲜明等特点和优势,利用一切有利的资源,多维度、高质量服务国家立法,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更具活力,更加符合时代要求、适应发展需要。
 
  来源:敦煌人大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