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陇南市宕昌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打造基层民主实践新引擎 推动地方立法再上新台阶
稿件来源:陇南宕昌城关镇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5-01-16 17:15:26
案例摘要:宕昌县人大常委会作为陇南市人大常委会的基层立法联系点,坚持高站位谋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推进、高效率运行联络点建设,积极拓展功能、提升质效,着力将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成为民主立法的主阵地、民意直通的连心桥、备案审查的智力库、参与治理的服务站、普法宣传的示范岗。
2024年,宕昌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后,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陇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宕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有力推动下,短期内科学设立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10个,从完善组织体系、创建特色阵地、丰富平台载体、扩大宣传影响等方面快速有序推进其建设和运行,为陇南地方立法工作加载了基层民主新引擎。
一、完善组织体系,凝聚工作合力
建立了“1+10+X”的组织机构,即1个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下设6个立法联络点和4个信息采集点,汇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律师、企业员工、镇村干部、乡贤能人、村民、网格员等不同职业、不同群体的160名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制定出台了《关于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关于设立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点、信息采集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宕昌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络点工作规则》等15个相关制度,明确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的职责、权利和任务。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基层立法联络点及信息采集点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比如,哈达铺镇立法联络点将30个行政村的党群服务中心纳入服务阵地,制定相关工作制度10项,对联系点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用发挥、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同步完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搭建起常态长效推进工作的“四梁八柱”。再比如,贾河村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构建“党委+人大+联系点+联络员”和“党委+支部+信息采集点+采集员”的工作链,形成“一体两翼”人员队伍架构。聘请信息员25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并将5名法律顾问纳入专业人才库,选择镇人民法庭、派出所为顾问单位,形成了集广泛性、专业性、代表性于一体的工作队伍。
二、创建特色阵地,畅通民意通道
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的选点布局覆盖县、乡、村三级,包含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历史重镇、民族村庄,兼顾特色产业、文旅康养、商贸流通涉及面广的区域,形成分布广泛、形式多样、点面结合的基层立法工作网络。按照“有固定阵地、有标识牌、有制度规定、有工作队伍、有网络平台、有工作档案”的六有标准推进阵地建设,并将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同党群服务阵地有机融合,达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推、品牌共创、成果共用。在此基础上,挖掘各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特有元素融入其中,使每个点都独具个性特色。比如,城关镇“立法联络点”和“代表之家”合建一室,作为代表履职的场所、立法活动的阵地和宣传展示工作的平台。既是县人大代表,又是立法联络员的韩江涛表示:参与代表工作的时候,总能听到群众对各种民生事实的期盼和意见建议,其中很多包含群众对法律的诉求,但这些建议和诉求缺少专门的反馈渠道,现在有了立法联络点,群众的法律意愿和一些“土办法”“金点子”将都直通立法机关。再比如,官珠沟把景区的游客驿站打造成立法信息采集活动场所,将极具地域特色的人物(氐族王子官珠和羌族公主鹅嫚)形象装饰在立法信息采集牌上,吸引广大群众和游客前来“扫一扫”,让群众和游客近距离的参与立法、关注立法。
三、畅通民意渠道,汇集民声民智
拓展线上、线下两个通道。线上,利用微信小程序、公众号、二维码等开辟法规意见建议征集渠道,便于群众意见“码”上说,法规建议“码”上提。线下,采取“圆桌会”、“板凳会”、“星空夜话”、发放问卷、设置意见箱、走访调研等形式,听“接地气”的声音,集“烟火气”的建议。截止目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陇南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等6部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建议86条,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召开法规意见建议征集会24次,开展走访调研22次。比如,阿坞镇立法联络点在《陇南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法规建议征集中,多次召开法规建议征集会议,线上线下共收到建议39条。其中,针对“村上虽然对卫生保洁化分了任务,但做的一直不好,特别是公共的地方,该打扫的时候见不到人”的问题,提出“村委会定个卫生打扫制度,确定人员负责公共的卫生。各家自己保持房子周围和院子里的卫生,不乱放草堆、柴堆,粪堆及时处理”等建议,这些建议都已被转化为法言法语,吸纳进了正式批准的法规当中。再比如,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早在设立为立法信息采集点之前,就在制定《陇南市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条例》时提出了多条高质量建议,并被部分采纳。设为立法信息采集点后,主动谋划工作,在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法规建议征集任务的基础上,对立法计划确定的项目提前征集相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整理上报群众意愿集中的立法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及相关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提出制定《陇南市酒业产区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建议拟被列入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
四、扩大宣传影响,提升建点实效
各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坚持创新拓展法律宣传形式,把法律宣传同法规意见建议征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民情民意调查、群众矛盾化解及关乎群众切身权益的事结合起来,在答疑解惑、以案释法中为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中让群众感受法治进程。比如,新城子藏族乡娥嫚沟立法信息采集点,坚持多进群众家、多听群众声,让群众知晓法律就在身边,立法就在家门口。这样的法律宣传赢得了群众的信赖,村民杨安平竖起大拇指说:“以前来人做法律宣传都只是发传单,现在竟然问我对条例(《陇南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有啥意见,还要把我的话一字不变的报上去,你们的点(立法信息联络点)是动真格的!”。再比如,县司法局立法联络点利用自身优势,扩大法律宣传效应,实化、深化立法联络点作用。结合法规建议征集,把法律宣传融入到为群众提供充足的立法信息资料和专业的立法技术指导中,提高群众提出法规建议的质量;结合司法调解、法律服务,把法律宣传作用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有效助力基层治理。
体会启示:一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是基层立法联系点核心价值的体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核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是基层立法联系点保持活力的源泉。积极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新的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才能不断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注入蓬勃活力。
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基层立法联系点高效运行的基石。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是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适应新时代民主立法要求的坚实基础,过硬的队伍是高效服务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力保障。
来源:陇南宕昌城关镇微信公众号
2024年,宕昌县人大常委会确定为基层立法联系点后,在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陇南市人大常委会的指导和宕昌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有力推动下,短期内科学设立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10个,从完善组织体系、创建特色阵地、丰富平台载体、扩大宣传影响等方面快速有序推进其建设和运行,为陇南地方立法工作加载了基层民主新引擎。
一、完善组织体系,凝聚工作合力

建立了“1+10+X”的组织机构,即1个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下设6个立法联络点和4个信息采集点,汇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工作者、人民调解员、律师、企业员工、镇村干部、乡贤能人、村民、网格员等不同职业、不同群体的160名立法联络员和信息采集员。制定出台了《关于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任务操作规程》《关于设立陇南市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联络点、信息采集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和《宕昌县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络点工作规则》等15个相关制度,明确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的职责、权利和任务。县人大常委会成立了立法联系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基层立法联络点及信息采集点成立了相应工作机构。比如,哈达铺镇立法联络点将30个行政村的党群服务中心纳入服务阵地,制定相关工作制度10项,对联系点的组织建设、能力建设、作用发挥、履职保障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同步完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搭建起常态长效推进工作的“四梁八柱”。再比如,贾河村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构建“党委+人大+联系点+联络员”和“党委+支部+信息采集点+采集员”的工作链,形成“一体两翼”人员队伍架构。聘请信息员25名,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名,并将5名法律顾问纳入专业人才库,选择镇人民法庭、派出所为顾问单位,形成了集广泛性、专业性、代表性于一体的工作队伍。
二、创建特色阵地,畅通民意通道

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的选点布局覆盖县、乡、村三级,包含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历史重镇、民族村庄,兼顾特色产业、文旅康养、商贸流通涉及面广的区域,形成分布广泛、形式多样、点面结合的基层立法工作网络。按照“有固定阵地、有标识牌、有制度规定、有工作队伍、有网络平台、有工作档案”的六有标准推进阵地建设,并将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同党群服务阵地有机融合,达到阵地共建、资源共享、活动共推、品牌共创、成果共用。在此基础上,挖掘各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特有元素融入其中,使每个点都独具个性特色。比如,城关镇“立法联络点”和“代表之家”合建一室,作为代表履职的场所、立法活动的阵地和宣传展示工作的平台。既是县人大代表,又是立法联络员的韩江涛表示:参与代表工作的时候,总能听到群众对各种民生事实的期盼和意见建议,其中很多包含群众对法律的诉求,但这些建议和诉求缺少专门的反馈渠道,现在有了立法联络点,群众的法律意愿和一些“土办法”“金点子”将都直通立法机关。再比如,官珠沟把景区的游客驿站打造成立法信息采集活动场所,将极具地域特色的人物(氐族王子官珠和羌族公主鹅嫚)形象装饰在立法信息采集牌上,吸引广大群众和游客前来“扫一扫”,让群众和游客近距离的参与立法、关注立法。
三、畅通民意渠道,汇集民声民智

拓展线上、线下两个通道。线上,利用微信小程序、公众号、二维码等开辟法规意见建议征集渠道,便于群众意见“码”上说,法规建议“码”上提。线下,采取“圆桌会”、“板凳会”、“星空夜话”、发放问卷、设置意见箱、走访调研等形式,听“接地气”的声音,集“烟火气”的建议。截止目前,向市人大常委会反馈《甘肃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甘肃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陇南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等6部法规草案意见建议建议86条,协助审查规范性文件2件,召开法规意见建议征集会24次,开展走访调研22次。比如,阿坞镇立法联络点在《陇南市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治理条例》法规建议征集中,多次召开法规建议征集会议,线上线下共收到建议39条。其中,针对“村上虽然对卫生保洁化分了任务,但做的一直不好,特别是公共的地方,该打扫的时候见不到人”的问题,提出“村委会定个卫生打扫制度,确定人员负责公共的卫生。各家自己保持房子周围和院子里的卫生,不乱放草堆、柴堆,粪堆及时处理”等建议,这些建议都已被转化为法言法语,吸纳进了正式批准的法规当中。再比如,哈达铺红军长征纪念馆早在设立为立法信息采集点之前,就在制定《陇南市哈达铺红军长征旧址保护条例》时提出了多条高质量建议,并被部分采纳。设为立法信息采集点后,主动谋划工作,在完成市人大常委会交付的法规建议征集任务的基础上,对立法计划确定的项目提前征集相关意见建议,并及时整理上报群众意愿集中的立法建议,为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立法及相关工作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提出制定《陇南市酒业产区水源地保护条例》的建议拟被列入2025年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调研计划。
四、扩大宣传影响,提升建点实效
各立法联络点和信息采集点坚持创新拓展法律宣传形式,把法律宣传同法规意见建议征集、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调研、民情民意调查、群众矛盾化解及关乎群众切身权益的事结合起来,在答疑解惑、以案释法中为群众树立法治思维,在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中让群众感受法治进程。比如,新城子藏族乡娥嫚沟立法信息采集点,坚持多进群众家、多听群众声,让群众知晓法律就在身边,立法就在家门口。这样的法律宣传赢得了群众的信赖,村民杨安平竖起大拇指说:“以前来人做法律宣传都只是发传单,现在竟然问我对条例(《陇南市和美乡村建设条例》)有啥意见,还要把我的话一字不变的报上去,你们的点(立法信息联络点)是动真格的!”。再比如,县司法局立法联络点利用自身优势,扩大法律宣传效应,实化、深化立法联络点作用。结合法规建议征集,把法律宣传融入到为群众提供充足的立法信息资料和专业的立法技术指导中,提高群众提出法规建议的质量;结合司法调解、法律服务,把法律宣传作用到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法律援助、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中,有效助力基层治理。
体会启示:一是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是基层立法联系点核心价值的体现。“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是开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的核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意愿、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
二是持续创新工作方式是基层立法联系点保持活力的源泉。积极探索基层立法联系点新的工作的思路和方法,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才能不断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注入蓬勃活力。
三是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是基层立法联系点高效运行的基石。专业化、规范化、信息化、智能化是基层立法联系点不断适应新时代民主立法要求的坚实基础,过硬的队伍是高效服务地方立法工作的有力保障。
来源:陇南宕昌城关镇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