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甘肃实践】清水:“三评议”助推优化营商环境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5-02-19 17:16:25

 
  案例摘要: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更是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天水市清水县人大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以“优化营商环境提质增效年”行动为契机,以市场主体期待和群众诉求为导向,通过现场评议、电话评议、大会评议的“三评议”方式,扎实开展优化营商环境评议工作,进一步简化环节、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办事效率,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作出人大贡献。
 
  一、主要做法
 
  (一)高位推动谋划部署。开展评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县人大常委会依法实施监督的重要形式、是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具体行动、是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务实举措、是发挥人大监督作用的有效途径。县人大常委会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压实责任、守正创新,依法履行监督职责,努力打造更高效、更贴心、更优质的营商环境。协同政府办、发改局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从目标要求、评议原则、评议对象及方式、内容、评分标准、综合评定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通过科学有效的谋划部署,推动评议工作见实见效。
 
  (二)精心组织统筹实施。评议工作开展后,立即召开了动员会,组织评议工作组人大代表、业务人员开展了业务培训会,县营商环境局负责同志作了专门的业务培训与讲解,确保了评议工作高质高效开展。评议工作由常委会副主任牵头,分为四个工作组组织实施,主要对12个指标牵头单位、18个乡镇和69个部门单位开展评议,既突出重点又确保全覆盖,相关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形成了上下衔接、部门联动、齐抓共促的良好格局。
 
  (三)多措并举联动开展。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职能作用,4个小组均分配了7至8名能力水平突出、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市县人大代表参与评议工作。一是现场评议。指标牵头单位围绕指标提升情况、乡镇和其他单位围绕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公正执法情况、作风建设情况、政策落实情况4个单项指标进行评价,通过“谈、看、议、查”等方式,现场填写问卷调查表开展评议。二是电话评议。由参与评议工作的人大代表通过电话随机访谈服务对象,了解我县营商环境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了评议工作的客观真实。三是大会评议。组织所有被评议单位围绕工作质量、服务态度、工作效率、作风建设4个单项指标进行评价,现场互评打分,保证了评议工作标准不变、数据客观真实准确、结果科学公正权威。累计召开部门企业代表座谈会29次、电话访谈企业92户、走访企业36户、与企业面对面交流124户、收集网络调查问卷830份,设置满意度调查问卷24个问题,有效填写830份,查找出问题91条,经系统梳理主要集中表现在重视程度不高、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流程不优、要素保障不足等四个方面。评议工作真实准确反映了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问题整改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有效推动了政务服务、市场监管、执法司法、创新创业、项目落地、人文体验、问题整改提质增效,为企业发展和项目建设提供了更加良好的环境,为县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有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二、取得成效
 
  评议工作开展以来,清水县人大常委会立足人大职能,牢牢把握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期盼现实需要,坚持法治引领和监督推动双向发力,助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是助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全面落实招商引资“项目管家”服务机制和“要素跟着项目走”保障机制,纵深推进“引大引强引头部”行动,积极营造亲清、安清、富清的发展环境,吸引八方客商来清投资兴业,上半年签约招商引资项目28个,总签约额62.93亿元,华贸符合陶瓷耐材等11个续建项目完成到位资金29.17亿元,6个新建项目完成投资2.47亿元。
 
  二是促进服务体系逐步健全。整合设置市场主体设立、项目审批、税务办理、不动产登记、社会事务5个综合窗口和“高效办成一件事”“跨省通办”2个专窗,上线“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6个,“教育入学”一件事列为全省试点县。
 
  三是助推办事效能不断提升。建成咨询引导和帮办代办专区,可帮办事项占比60%;推行“容缺受理”“告知承诺”“集中审批”“并联审批”,项目全流程办理时长压缩至51天。
 
  四是健全助企纾困制度机制。建立完善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解决问题工作机制,收集企业问题诉求24个,有效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企业发展信心。
 
  三、体会启示
 
  (一)加强人大监督,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发挥好常委会党组在人大工作中的政治领导作用,及时向县委请示报告人大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切实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二)加强人大监督,必须紧扣服务中心大局。围绕中心工作、突出监督重点,发挥监督合力,要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把人大常委会的监督置于人民的监督之下,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
 
  (三)加强人大监督,必须灵活运用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依法规范和完善各种监督形式运作环节,提高审议监督水平,敢于适当运用刚性监督形式,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刚性监督手段,使人大监督工作取得更好的实效。
 
  (四)加强人大监督,必须创新拓展载体渠道。充分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加强“代表之家”建设,畅通代表知情督政渠道,积极邀请代表广泛参与常委会各项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加大惠企政策、纾困解难政策宣传,确保企业短时间内精准全面掌握,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