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基层群众议事“小切口”——让立法意见征询更具质效的实践思考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5-06-03 12:22:58
2002年7月,临洮县人大常委会被甘肃省人大常委会确立为首批地方立法联系点;2015年7月,被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确立为首批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2016年5月,被定西市人大常委会确立为基层立法联系点。近年来,临洮县依托全国、省、市三级基层立法联系点优势,充分发挥“首创发源地、实践创新地、示范引领地”的作用,深化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内涵和外延。紧盯群众关切期盼,积极探索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现形式,健全完善党组织领导基层群众有序参与国家立法、基层治理的制度化渠道,广泛开展“民事民提、民事民议、民事民决、民事民管、民事民评”活动,把统筹推进“为良法作贡献,为善治树样板”基层群众议事工作作为高质量征集立法意见建议、全面提升基层治理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坚持“良法”与“善治”结合,基层群众议事“小切口”,为基层治理释放“大能量”,为高质量征询立法意见建议注入充沛活力和源头动力,基层治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提升。
一、建好用好民情民意表达平台,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工作网络。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立法联络点有效延伸、立法联络员广泛参与、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式工作体系。在17个县直部门、10个“代表之家”、1个社区“代表工作室”、1所驻临高校、2家群团组织、1家融媒体中心、1个行业协会、1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新社会团体等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层面设立43个立法联络点、100个信息采集点,确立104名立法联络员、1000多名信息采集员,把国家民主立法的“直通车”开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建好机制平台,做实意见征集。结合实际制定了《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立法联络点、常委会各工委联系基层立法联络员的“两联系”制度》等16项制度。探索形成了调研学习,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建议、整理归纳、上报工作报告,做好工作台账、反馈采纳情况、讲好立法故事等9步流程工作法。以立法意见征询为抓手,将联系点工作从“立法中”向“立法前”和“立法后”两端延伸。设立的43个联络点、100个信息采集点,涵盖“双国字号”品牌、乡镇人大、行业部门、高校、社会团体等多层面、各领域。依托18个“代表之家”、97个“代表工作室”,赋予26名人大代表为立法联络员的“双重身份”,深化联系实效,不断提高立法建议质量。同时,积极拓展线上信息采集平台,通过设立立法意见建议征集二维码、社情民意征集二维码等方式方法,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为立法建言。
(三)多元同步推进,筑牢服务基础。以最便捷方式设立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二维码”服务,受到广大老百姓的一致点赞。“菜单式”普法——“小临爱说法”,接受群众“点单”预约50余场次,受众40多万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云课堂”、VR体验等信息化服务,让6.7万余名中小学生接受法制教育;通过案例剖析、情景短剧等大力开展的立法宣传、普法宣传,不断推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结合实际需求建设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综合实践基地,已成为收集立法建议和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也成为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参与基层治理活动的有效平台。嵌入式建设的宪法广场,已成为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青少年群体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学基地。截至目前,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完成国家、省、市236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整理上报2997条意见建议,619 条被采纳。其中完成国家级法律草案意见征集83部,整理上报1998条意见建议,304条被采纳。
二、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基层群众议事工作的临洮实践
(一)搭建“全覆盖”组织体系。全县建立村(社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多领域基层群众议事体系,根据事项内容,以村(社区)、网格单元、行业领域、涉事群体等不同范围开展议事。印发全县关于《全面开展基层群众议事工作方案》,制定议事工作规则、决策办法和议事流程,明确议什么、如何做、怎么办、谁来督、由谁评,确保基层群众议事有章可循、运转有序。
(二)构建“全流程”议事路径。征集“接地气”议题。以解决村(社区)基层堵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心坎上“小需求”为切口,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议题并梳理汇总、清单管理。“多样化”高效议事。按照“大事大议、小事小议、急事快议,难事众议”的原则,灵活运用“集中议+分散议”、“会场议+场外议”“网格议+社内议”等议事模式,形成“一小时议事会”、“一公里议事圈”,丰富议事内容,激发参与活力。“全方位”服务跟进。围绕村(社区)工作力量不足,行业领域协同乏力问题,结合实际打造议事服务载体,串联议事服务平台,实现社区治理一体化、村民议事规范化、为民服务常态化。
(三)落实“全链条”闭环机制。把法治宣传融入基层群众议事工作中,健全完善“提事、议事、决事、办事、监事、评事”等程序环节。根据议事主题内容轻重缓急程度和“四议两公开”制度要求,强化各级党组织功能与领导力,对列入议事清单的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成立基层议事落实工作组,推动措施、时限、责任“三个清”,同时定期对议定事项“回头看”,形成事前、事中、事后闭环体系,确保议事事项有效落实。
三、基层群众议事“小切口”,让立法“直通车”满载民意、立法意见征询更具质效
(一)平台共享,在多方协调中组织群众更加广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群众议事工作的领导力、引领力、组织力、执行力、凝聚力,推动议事主体从村、社区层面向县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多领域拓展;议事内容由民生事务范畴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城乡融合等全链条延伸。广泛动员社会各领域、各行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结合实际做好基层群众议事工作中,促进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精准直达基层、惠民措施有效直达群众、普法宣传深入直达个人,有效扩大联系、服务群众的参与度和覆盖面。中共临洮县委印发《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群众议事工作强化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示范引领作用,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从“立良法”向“促善治”延伸,以基层群众议事“小切口”,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为良法善治凝聚了更多、更广积极参与、主动实践、推动治理的人民力量。
(二)拓宽渠道,在多措并举中民意表达更加顺畅。一是对涉及面广、事关多数群众利益的事项,通过召开村(居)民大会、业主大会、职工大会等方式发扬民主“集体议”。二是对涉及个别村组、少数群众的重点难点问题,召集村民小组、生产小组及相关涉及群众采取分类推进“小组议”。三是针对教育、医疗、商贸等领域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议题,采取召开民主评议会、决策听证会等方式,广泛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论证议”。四是对较为急迫、涉及面广的议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微信议事群”“视频会议”等形式拓展平台“网络议”。五是对涉及面较小的群众矛盾,邻里关系等特殊问题,以个别座谈、约请面谈等方式,通过“面对面”交流、“串门式”谈心等形式进行邻里互评“个别议”。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创新为民服务方式,践行为民办事要求,让人民群众在充分表达意愿中基层治理更加有效,立法“直通车”民意收集更加顺畅。
(三)丰富载体,在“全过程”民主实践中激发内生动力。充分利用民情走访以及工作QQ群、微信群、人民建议征集平台等载体,广泛收集、梳理群众意见建议、社情民意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落地过程中需要协商推进的相关事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重大议事流程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各类议事主体提出的议事需求,经基层党组织同意进行议事协商的事项等,进一步丰富载体,夯实发展基层民主建设,用心倾听群众心声,用情解决群众所盼。根据确定议题、事项大小、涉及群体,明确议事主体、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有力有序组织相关议事主体,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分层分类推进成果转化,让基层群众在直接参与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具体事务讨论商议落实中,“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国家立法、社会治理、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四)融合互促,在良法善治中立法“直通车”满载民意。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融入群众议事的方方面面,中共临洮县委、县政府创新开展全民参与“十百千”良法善治实践典型培树行动、紧紧围绕“百部法律纳谏立法、百名领导宣誓尊法、百场议事群众学法、百名干部带头讲法、百所学校精准普法、百个案例公正司法、百项职权严格执法、百部法律以案释法、百名典型模范守法、百名群众自觉用法”十个方面,分别培树百个典型、汇集形成千个案例,以典型代表示范、榜样力量引领,推动法治临洮建设走深走实。明确要求将普法宣传(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和法律服务、政策宣讲做为议事前的固定程序,做实做好意见征询、社情民意收集、法律法规宣讲服务、民主法治提升等工作,健全完善基层群众“提事、议事、决事、办事、监事、评事”工作规范化水平,让每一场群众议事事项,程序正当、结果合法。基层议事让广大群众直接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相关矛盾纠纷调处、利益分配等具体事项,使基层治理决策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保障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定权、监督权,提高了治理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同时,基层议事过程中反映出的基层治理中的多元利益诉求和新情况、新问题,为立法意见征询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基层立法联系点将这些素材整理、梳理后,原汁原味反馈给国家立法机关,为国家立法提供鲜活的、来自基层一线的民意参考,为助力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实践党建引领“良法”与“善治”相结合的有效抓手,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维护公平正义与群众权益,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加强基层群众议事工作,谏民意于良法之中,行善治于民生实处,聚合力于发展一线。立法意见征询在基层群众议事中更接地气、更加广泛,在回应民需民盼、汇集民情民意、汇聚民智民力中活力更加充沛,民意更加坚实,质效不断提升,使立法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刘映菊,临洮县人大常委会)
一、建好用好民情民意表达平台,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的主要做法
(一)坚持党的领导,健全工作网络。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构建了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立法联络点有效延伸、立法联络员广泛参与、信息采集点无缝衔接的“金字塔”式工作体系。在17个县直部门、10个“代表之家”、1个社区“代表工作室”、1所驻临高校、2家群团组织、1家融媒体中心、1个行业协会、1家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新社会团体等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层面设立43个立法联络点、100个信息采集点,确立104名立法联络员、1000多名信息采集员,把国家民主立法的“直通车”开到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
(二)建好机制平台,做实意见征集。结合实际制定了《临洮县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临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联系基层立法联络点、常委会各工委联系基层立法联络员的“两联系”制度》等16项制度。探索形成了调研学习,制定方案、征求意见建议、整理归纳、上报工作报告,做好工作台账、反馈采纳情况、讲好立法故事等9步流程工作法。以立法意见征询为抓手,将联系点工作从“立法中”向“立法前”和“立法后”两端延伸。设立的43个联络点、100个信息采集点,涵盖“双国字号”品牌、乡镇人大、行业部门、高校、社会团体等多层面、各领域。依托18个“代表之家”、97个“代表工作室”,赋予26名人大代表为立法联络员的“双重身份”,深化联系实效,不断提高立法建议质量。同时,积极拓展线上信息采集平台,通过设立立法意见建议征集二维码、社情民意征集二维码等方式方法,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为立法建言。
(三)多元同步推进,筑牢服务基础。以最便捷方式设立的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二维码”服务,受到广大老百姓的一致点赞。“菜单式”普法——“小临爱说法”,接受群众“点单”预约50余场次,受众40多万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云课堂”、VR体验等信息化服务,让6.7万余名中小学生接受法制教育;通过案例剖析、情景短剧等大力开展的立法宣传、普法宣传,不断推进法治理念深入人心。结合实际需求建设的全过程人民民主综合实践基地,已成为收集立法建议和社情民意的重要载体,也成为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参与基层治理活动的有效平台。嵌入式建设的宪法广场,已成为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青少年群体接受法治宣传教育、体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研学基地。截至目前,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共完成国家、省、市236部法律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征集工作,整理上报2997条意见建议,619 条被采纳。其中完成国家级法律草案意见征集83部,整理上报1998条意见建议,304条被采纳。
二、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基层群众议事工作的临洮实践
(一)搭建“全覆盖”组织体系。全县建立村(社区)、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多领域基层群众议事体系,根据事项内容,以村(社区)、网格单元、行业领域、涉事群体等不同范围开展议事。印发全县关于《全面开展基层群众议事工作方案》,制定议事工作规则、决策办法和议事流程,明确议什么、如何做、怎么办、谁来督、由谁评,确保基层群众议事有章可循、运转有序。
(二)构建“全流程”议事路径。征集“接地气”议题。以解决村(社区)基层堵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心坎上“小需求”为切口,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征集议题并梳理汇总、清单管理。“多样化”高效议事。按照“大事大议、小事小议、急事快议,难事众议”的原则,灵活运用“集中议+分散议”、“会场议+场外议”“网格议+社内议”等议事模式,形成“一小时议事会”、“一公里议事圈”,丰富议事内容,激发参与活力。“全方位”服务跟进。围绕村(社区)工作力量不足,行业领域协同乏力问题,结合实际打造议事服务载体,串联议事服务平台,实现社区治理一体化、村民议事规范化、为民服务常态化。
(三)落实“全链条”闭环机制。把法治宣传融入基层群众议事工作中,健全完善“提事、议事、决事、办事、监事、评事”等程序环节。根据议事主题内容轻重缓急程度和“四议两公开”制度要求,强化各级党组织功能与领导力,对列入议事清单的事项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成立基层议事落实工作组,推动措施、时限、责任“三个清”,同时定期对议定事项“回头看”,形成事前、事中、事后闭环体系,确保议事事项有效落实。
三、基层群众议事“小切口”,让立法“直通车”满载民意、立法意见征询更具质效
(一)平台共享,在多方协调中组织群众更加广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对基层群众议事工作的领导力、引领力、组织力、执行力、凝聚力,推动议事主体从村、社区层面向县内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多领域拓展;议事内容由民生事务范畴向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城乡融合等全链条延伸。广泛动员社会各领域、各行业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在结合实际做好基层群众议事工作中,促进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精准直达基层、惠民措施有效直达群众、普法宣传深入直达个人,有效扩大联系、服务群众的参与度和覆盖面。中共临洮县委印发《关于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加强基层群众议事工作强化基层协商民主机制建设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意见》,明确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示范引领作用,以人民群众为主体不断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临洮基层立法联系点从“立良法”向“促善治”延伸,以基层群众议事“小切口”,深入基层、走进群众,为良法善治凝聚了更多、更广积极参与、主动实践、推动治理的人民力量。
(二)拓宽渠道,在多措并举中民意表达更加顺畅。一是对涉及面广、事关多数群众利益的事项,通过召开村(居)民大会、业主大会、职工大会等方式发扬民主“集体议”。二是对涉及个别村组、少数群众的重点难点问题,召集村民小组、生产小组及相关涉及群众采取分类推进“小组议”。三是针对教育、医疗、商贸等领域专业性技术性强的议题,采取召开民主评议会、决策听证会等方式,广泛邀请相关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第三方机构等进行专业评估“论证议”。四是对较为急迫、涉及面广的议题,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微信议事群”“视频会议”等形式拓展平台“网络议”。五是对涉及面较小的群众矛盾,邻里关系等特殊问题,以个别座谈、约请面谈等方式,通过“面对面”交流、“串门式”谈心等形式进行邻里互评“个别议”。拓宽民意表达渠道,创新为民服务方式,践行为民办事要求,让人民群众在充分表达意愿中基层治理更加有效,立法“直通车”民意收集更加顺畅。
(三)丰富载体,在“全过程”民主实践中激发内生动力。充分利用民情走访以及工作QQ群、微信群、人民建议征集平台等载体,广泛收集、梳理群众意见建议、社情民意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落地过程中需要协商推进的相关事项;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重大议事流程等相关制度的制定和修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中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各类议事主体提出的议事需求,经基层党组织同意进行议事协商的事项等,进一步丰富载体,夯实发展基层民主建设,用心倾听群众心声,用情解决群众所盼。根据确定议题、事项大小、涉及群体,明确议事主体、内容、时间、地点等事项,有力有序组织相关议事主体,充分表达意见建议,分层分类推进成果转化,让基层群众在直接参与和自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具体事务讨论商议落实中,“主人翁”意识不断增强,参与国家立法、社会治理、民主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不断提升,内生动力不断增强。
(四)融合互促,在良法善治中立法“直通车”满载民意。把全过程人民民主深刻融入群众议事的方方面面,中共临洮县委、县政府创新开展全民参与“十百千”良法善治实践典型培树行动、紧紧围绕“百部法律纳谏立法、百名领导宣誓尊法、百场议事群众学法、百名干部带头讲法、百所学校精准普法、百个案例公正司法、百项职权严格执法、百部法律以案释法、百名典型模范守法、百名群众自觉用法”十个方面,分别培树百个典型、汇集形成千个案例,以典型代表示范、榜样力量引领,推动法治临洮建设走深走实。明确要求将普法宣传(法律法规草案意见征集)和法律服务、政策宣讲做为议事前的固定程序,做实做好意见征询、社情民意收集、法律法规宣讲服务、民主法治提升等工作,健全完善基层群众“提事、议事、决事、办事、监事、评事”工作规范化水平,让每一场群众议事事项,程序正当、结果合法。基层议事让广大群众直接参与基层公共事务、相关矛盾纠纷调处、利益分配等具体事项,使基层治理决策建立在广泛的民意基础之上,保障了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决定权、监督权,提高了治理决策的合法性、民主性。同时,基层议事过程中反映出的基层治理中的多元利益诉求和新情况、新问题,为立法意见征询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基层立法联系点将这些素材整理、梳理后,原汁原味反馈给国家立法机关,为国家立法提供鲜活的、来自基层一线的民意参考,为助力完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发挥积极作用。
深入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探索实践党建引领“良法”与“善治”相结合的有效抓手,拓宽民主渠道,丰富民主形式,维护公平正义与群众权益,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加强基层群众议事工作,谏民意于良法之中,行善治于民生实处,聚合力于发展一线。立法意见征询在基层群众议事中更接地气、更加广泛,在回应民需民盼、汇集民情民意、汇聚民智民力中活力更加充沛,民意更加坚实,质效不断提升,使立法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刘映菊,临洮县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