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稿件来源:甘肃人大网 发布时间:2020-02-10 16:11:02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预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现将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省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根据本省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讨论、决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省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省人民政府、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和省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省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省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须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省长的提名,决定省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委员会主任的任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任免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免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名,决定人民检察院分院检察长的任免;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个别副省长的职务;决定撤销任命的省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在省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机构设置
 
       (一)机关内设机构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内设机构13个,包括:办公厅、研究室、法制工作委员会、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机关党委及省纪委监委派驻省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内设二级机构(处室)32个,分别为办公厅秘书处、综合处、人事处、文档处、信访室(加挂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总值班室牌子)、老干部工作处、行政保卫处、接待处、宣传信息处,研究室综合处、调查研究处,代表人事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全国人大代表联络处、代表议案建议督查处、选举任免处,法制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加挂备案审查处牌子)、法规一处、法规二处,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综合处、法规处,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司法监督处,财经预算工作委员会综合处、预算审查监督处,农业与农村工作委员会综合处、农业监督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综合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综合处、环境资源保护监督处,社会建设工作委员会综合处、社会监督处。
 
       (二)直属事业单位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4个,包括:1、省人大常委会《人民之声》报社。根据甘机编[1995]050号文件设立,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2、省人大常委会《人大研究》杂志社。根据甘机编[1995]049号文件设立,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3、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根据省政府[1989]102号文件精神,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将省人大机关绿化点改名为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官山林场(甘人大常办发[1991]20号)。根据甘机编办通字[2015]81号文件精神,批复撤销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行政保卫处的“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牌子和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官山林场,成立省人大常委会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4、省人大常委会机关信息中心。根据甘机编办通字[2016]149号文件设立,县处级级别,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2020年部门收支包括机关预算和直属单位预算在内的汇总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0年收入预算1.01亿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9624.7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1.07万元,增长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化及工资调整。当年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24.7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0年支出预算1.01亿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预算9624.7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21.07万元,增长4.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化及工资调整。当年财政拨款主要是: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06.39万元。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27.58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02.77万元。
 
  4.卫生健康支出319.41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268.5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624.70万元(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4,5,6,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0年基本支出5793.9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45.07万元,增长8.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人员信息变化及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预算3830.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4.00万元,下降0.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落实省财政厅要求,部分项目按不低于10%的幅度进行压减。
 
       保障运转经费11个,主要是办报补贴;办刊补贴;各委员会及研究室专项经费;管护费;立法经费;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经费及在北京期间费用;全省人代会经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费;省人大代表活动及培训费;文印及保密工作经费;业务费;
 
       其他项目1个,主要是物业管理费;
 
       (三)部门管理的转移支付
 
       无。
 
       五、部门“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财政拨款情况
 
       (详见部门预算公开表8,9)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0.00万元,下降5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因公出国任务较上年度减少。
 
       2.公务接待费322.51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0.80万元,增长0.2%,每年机关接待经费都是根据实际接待批次和人数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8.5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8.54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00万元,增长3.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车辆都到达大保养周期,保养费用增加,同时车辆逐年老化,维修费用增加。
 
       4.培训费437.73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60.66万元,增长16.1%,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为贯彻落实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入推进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2020年,省人大将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上深入研究,各专委会将围绕立法监督职能加大落实立改废释并举的培训力度,按照工作计划,培训人数及场次较上年度有提高,培训费相应上涨。
 
       5.会议费1402.00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10.00万元,下降0.7%,下降的主要原因是机关加强经费管理,进一步提高会议费的资金使用效益。
 
       6.机关运行经费3318.56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538.73万元,下降14.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加大机关公用经费管控力度,努力压缩运行经费开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2020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二)非税收入
 
       2020年本部门共有0个单位涉及非税收入,2020年计划征收0万元。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机关及所属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6.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66.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70.0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19154.35万元。其中:办公用房23056平方米,价值9523.21万元。部门及所属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6辆,价值3037.05万元。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价值4146.12万元(不含车辆)。2020年拟采购固定资产约370.38万元。
 
       七、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绩效评价进展情况
 
       2020年预算中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省级财政安排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830.8万元。其中:组织自评项目0个,涉及0万元,占部门预算安排总额的0%。
 
       (二)2020年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
 
       2020年部门预算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二级项目12个,主要是:办报补贴;办刊补贴;各委员会及研究室专项经费;管护费;立法经费;全国人大代表集中经费及在北京期间费用;全省人代会经费;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费;省人大代表活动及培训费;文印及保密工作经费;业务费、物业管理费,涉及财政支出38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12个,涉及财政支出3830.8万元;政府性基金项目0个,涉及财政支出0万元。2020年本部门及所属4个预算单位纳入部门(单位)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补助):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以及支持地方落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等。
 
       文化体育与传媒: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卫生健康支出: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功能分类:指支出按政府主要职能活动分类。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不包括司机工资);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表(表1-11)
 
           2、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2020年2月7日